档案整理
一、前言
雷山县档案馆作为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,肩负着全县档案工作的组织、指导、监督和管理任务。为了更好地履行行政职能和管理职责,提高档案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水平,本报告对雷山县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和管理职责进行了梳理和分析,以期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。
二、行政职能
1.组织协调全县档案工作。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、县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制定全县档案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,组织实施档案工作,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
2.监督指导全县各级档案机构的工作。对全县各级档案机构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、督促检查,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。
3.负责全县档案资源的建设、管理和利用。组织实施档案资源的收集、整理、鉴定、保管、开放等工作,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,提高档案资源的利用率。
4.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教育工作。加强档案法制建设,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,推动档案文化建设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。
5.负责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。组织实施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、考核、评优等工作,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。
6.承担其他法定职责。完成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三、管理职责
1.组织管理:负责全县档案工作的领导、组织、协调和督促检查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2.制度建设: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县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,规范档案工作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。
3.业务管理: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,组织实施档案资源建设、管理和利用工作,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。
4.人员管理:负责全县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、考核、评优等工作,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。
5.财务管理:负责全县档案工作的财务预算、审计、监督等工作,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。
6.法律事务管理:负责全县档案工作的法制建设,处理档案工作中的法律事务,维护档案工作的正常秩序。
四、结语
雷山县档案馆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紧紧围绕县委、县政府的工作部署,认真履行行政职能和管理职责,全面提高档案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水平,为雷山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